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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最后更新时间:2018-03-21 14:36:5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招生200人,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近三年,下同)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省级相关学会组织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

3.高中阶段获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在期末及大型模考中,理科生数学、物理、化学某一学科成绩,文科生英语学科成绩居学年单科排名前2%两次及以上;

5.高中阶段理科生在计算机、机器人、机械、信息学、经济、管理等学科,文科生在英语、法学、思政、社会学等学科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四、专业选择

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专业填报条件,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可报2个专业(类)。招生专业(类)如下:

序号

专业(类)

填报条件

1

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类、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轮机工程、自动化类、水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水声)、计算机类、软件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符合报名条件(经济、管理学科特长除外)的理科考生

2

工商管理类、金融学

符合报名条件的理科考生

3

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符合报名条件的文科考生

注:录取专业(类)以自主招生资格公示名单为准。拟招收人数上限200人,招收总数将视报名情况及生源质量进行调整。专业体检受限事宜,请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根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填报志愿。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A和B。

五、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在相应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填写或报名材料上传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考生报名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三)确认考试

确认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

初审合格考生应根据学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中的学科考核范围,确定学科考核环节的考核科目或方式。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

确认考试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根据黑龙江省省教联〔2007〕1号文件,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报名费为200元/人。缴费成功考生可于6月12日通过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3-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环节:学科考核、素质考核

1.学科考核

(1)学科笔试(6月13日)

凭借报名条件2、3、4初审合格考生,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在学校指定的学科考核范围内任选一门进行笔试。(凭借报名条件3的理科考生在数学、物理、化学中任选一门、文科考生测试英语)

(2)学科面试(6月14日)

凭借报名条件5、6初审合格考生参加学科面试。

2.素质考核(6月15日)

凭借报名条件1初审合格考生和学科考核合格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六)结果公布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科素质双轮考核,学科决定优惠等级”的原则,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等级,录取优惠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考生比例不超过每个学科或类别合格考生的30%。

2018年6月20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拟录取专业。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拟录取专业。

六、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并经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必须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按如下办法录取:

优惠等级

条件

录取政策

A级

素质考核合格,凭报名条件1或学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

高考成绩(投档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

B级

素质考核合格,学科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考生

1.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线下20分),予以录取。

C级

素质考核合格,学科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生

1.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线下10分),予以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合格名单、自主资格名单、实际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加强初审和测试的组织与管理。通过专家组确定初审合格名单。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素质考核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须为本人原创,并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4.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八、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505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随时掌握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