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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最后更新时间:2018-05-10 15:12:39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代码:1216(江苏代码)

  2、学校全称: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5、校 址:江苏省无锡江阴锡澄路168号 (214405)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 “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科目要求:选测科目要求详见2018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普通类:选测DD、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再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学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3)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无要求。

  5. 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8. 以上录取规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

  三、收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 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600元/年。(宿舍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不能自选)。

  四、奖、助、贷政策

  学院采取奖、助、贷、补、减、免、勤等多种帮扶措施缓解学生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除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执行学费全额免除政策外,还对贫困生和品学兼优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社会资助、勤工俭学岗位等二十余项资助,每年获得各类奖助的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50%以上,贫困生人均资助金额达3200元。我院已连续五年获评江苏省资助工作良好高校。

  五、毕业证书

  学校在籍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可取得我校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政编码:214405

  招生热线:0510-86028266、86022798(兼传真)

  微信公众号:wxjy_jypc

  学院网址:http://www.jypc.org (学校主页)

  http://zsb.jypc.org(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jy860226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