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以后高考复读要扣10分?限制志愿数量?官方有回应!
有人认为,高考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倘若不允许复读,对于一些意外错过高考或是因某些原因严重影响高考发挥的学生,无疑是十分残酷;但也有不少人认为,高分复读、多次高考等均属于占用高校录取资格,对应届生不公平,应当加以限制。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19日消息,针对网民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录取未报到的失信考生处理”留言。
广西招生考试院19日回复称,对高考录取未报到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进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综合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等各方承载力和认可度,充分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
(网友提议截图)
网民10月18日在人民网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称,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录取未报到的失信考生的处理。
为了更好的规范高校高考招生报到管理,对此提出几条建议:
1、当年高考录取未报到学生次年参加高考,高考文化分数在总分基础上减少10分,且正投阶段填报志愿数缩减为3个,征集阶段填报志愿数缩减为1个,通过此措施让学生认真重视自己的高考机会。
2、当年高考录取未报到学生次年若被录取入学,取消其在校期间参评任何市级以上的评奖评优资格,通过此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习风气与学生工作管理。此项适用于研究生以上,恳请采纳!
官方回应来了!
而在一个月后,官方回应也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11月19日回复称,建言已收悉。
对高考录取未报到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进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综合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等各方承载力和认可度,充分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
我区通过不断加强教育辅导、加大信息公开、提供咨询保障等措施,尽可能避免学生误填误报,提高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能力和入学报到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后的高考录取工作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变化,调整过程中我们也会综合考虑社会各方的意见及建议。
我国的法律法规目前对高校新生这种“录而不读”行为还没有相关制约条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如已被相关高校录取,一律不允许退档换录。大部分省市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但没有设置相应的处罚规定,对于放弃资格的考生名单高校一般需要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但部分地区和高校为了防止录取不报到,发布了各项要求。有的省份明确要求会记录考生个人诚信记录,并影响第二年的录取。这里整理了一部分,大家可参考。
福建省2021年高招录取实施细则中提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山西省2021年高考招生规定中明确: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广东省考试院目前还没有作出将该类考生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关规定,只是规定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的录取资格。
在此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学考录取&高职自主招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里面提到:如果不去报到,将会被记入诚信档案。
河南在《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凡是录取后不入学的考生,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
除河南外,河北也有类似规定,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生在报到期间无故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000999:往届生和应届生有同等获取高等教育机会的权利,决不能对往届生给以限制和歧视!
@ssiufoo:这样做真的好?不去报到有各种无奈。父母不出钱,父母不希望你读这个专业。你能怎么办?
@世之光:分数说话,别搞这些曲曲折折的东西。
@苏门五学士:打铁还需自身硬。谁的本事大谁就上。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
@hyzersurface:不宜一刀切。
@独啸九天:既然不能去就不要去填报志愿,这也是给孩子父母上一道箍。毕竟名额有限,大家都应该珍惜,尤其是重点高校的志愿填报更应该慎重。
@一栈灯:因为你被录取了,导致了在你后一名的我无法被心仪院校录取,你分数高,我认命,但是你被录取了又不去读?那你为何要如此对我?对我公平吗?
@我是华仔:如果分数考得不理想,就莫填志愿,填了志愿又被录取,不去报道的话就算挤占了别人的权利!
@万木雨林:对已经被录取的而放弃入学生源进行必要的限制很有必要,这是应试招考纪律,也是维护公考公平。
@小羊不吃草:因为你们回来复读,哪些原本不打算复读的人最后却要复读,这样公平吗?
@变大变小变漂亮:原本只需要400分就能考上本科,但因为复读生太多,要500分才能上本科。这种结果难道不是两败俱伤吗?
你怎么看?